信件标题: | 长安尚苑诸多问题反映 |
提交时间: | 2019-11-01 |
信件内容: | 1、长安尚苑开发商超过购房合同约定产权证办理时间,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住户进行补偿。不符合《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长安尚苑开发商在未为住户办理产权证前,收取房屋面积误差费用。 3、长安尚苑物业水费收取存在严重问题,请求核查。 4、长安尚苑物业相关费用使用和收取从未进行公示。 5、长安尚苑物业经常性停水停电。以上问题,请求县长予以核查解决。 |
回复部门: | 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9-11-05 |
回复内容: | 你好!关于蒲城县长安尚苑小区业主反映的有关问题,针对提出的问题,我局物业办人员一行三人于2019年11月6日与长安尚苑进行核实调查。 一、关于反映产权证时间办理的问题,该小区前期签订的合同时间是因为当时办证相关部门允许独栋楼进行竣工验收。后因一些开发公司存在违规问题竣工验收部门作出相应政策变动必须所有规划楼栋完成竣工才可进行竣工验收。开发商比业主更急切地想要尽快办理产权证。因为业主办理按揭贷款的同时开发商要以现金形式为业主担保,直到房产证办完才可退换。 二、房管部门实测面积已出,面积误差的退补都是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的。 三、小区所有用水都是二次供水,水费包含二次加压费用,所以费用高于3.6元/吨的居民用水。 四、2019年11月底物业办将一些数据和费用公布。 五、由于小区地势较高,加上供水管道属于分支,管道出现问题时容易造成水压不够,并非主观原因造成。小区并没有无缘无故停电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