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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蒲自然告字〔2020〕33号

蒲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蒲自然告字〔2020〕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的规定,经蒲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蒲 出2019-4-03

孙镇王台村(煤化园区)

89406.24  

工业

40%≤45

0.6

1.5

10%≤15

50

1100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土地面积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 2021 年1月22日。(挂牌期间节假日不休)

2、报价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3、挂牌地点: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4、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挂牌文件的购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者应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010时(节假日除外) 到蒲城县自然资源局购取挂牌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应在2021年1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相关资质文件、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截止2021年1月2017时整),向蒲城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提出竞买申请后,由自然资源局对竞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事项说明:1、挂牌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根据出让图纸须对土地出让现状和面积进行实际勘测确认,交地时竞得人不得提出异议;2、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90日内必须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内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竞买人注册所在地位于蒲城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名义办理后期相关土地出让手续。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互负连带责任;4、土地使用条件必须遵守国家用地政策和规划要求退让和使用,并必须建设规划规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5、该宗地竞买还应满足高新园区统一规划要求。具体由蒲城县自然资源局解释,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六、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及时在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公告为准。

七、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陕西工商银行蒲城县支行

用户名:蒲城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2605043129200093670

八、挂牌出让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红旗路东段9号

联系人:樊先生  万先生           电话:0913—7238413

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