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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杨**
信件编码:
GPPS20231110ULDK
来信时间:
2023-11-1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文曲尚院物业不按合同办事,乱收取暖气空置费
信件内容:

本人是文曲尚院1号楼业主,文曲尚院于2022年6月底正式交房,合同上明确规定,小区使用城市集中供暖,并于交房后第二个采暖季进行供暖,现在物业要求必须交2022暖气空置费,否则不收取2023年取暖费,2023年也不供暖,并说合同是开发商拟定的,他们不知情,要我们去和开发商协商。据我所知,2022年有极小部分业主入住,入住户数并未达到集中供暖户数规定,但已入住业主确实有采暖需求,经业主向有关单位申请后,政府同意2022年起开始给文曲尚院供暖。导致不需要供暖业主产生2022年暖气空置费,并且没有告知不需要供暖的业主,那既然合同都是交房第二年供暖,为何不按合同履行。那既然合同没有法律效应,那我们业主也可以不履行合同上的其他义务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11-15
回复单位: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文曲尚院小区物业不按合同办事,乱收取暖气空置房”的问题后,蒲城县政府责成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调查了解、核实,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该小区不存在乱收取暖气空置房费用,该小区于2022年12月15日开始供暖,共供暖三个月,蒲城创时能源有限公司要求未供暖的业主缴纳30%的空置费,经协商双方意见已经达成一致,同意和解。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县市场监管局0913-7258658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欢迎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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