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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高**
信件编码:
GPPS20231111IMFD
来信时间:
2023-11-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蒲城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信件内容:

县城里面因楼层结构禁止燃放是非常正确的,农村为什么也要禁止,蒲城800多年的花炮产业也要因为本项政策逐渐消失殆尽! 蒲城县近几年引进了国维淀粉(臭气熏天)、西安经建油漆(VOC挥发)等西安著名污染企业。为何蒲城的天空容得下这些,就唯独容不下群众们红白喜事的几串鞭炮,孩子们等了一年的乐趣,残存在百姓手中最后的一丝丝年味!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11-15
回复单位:
蒲城县公安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关于蒲城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问题后,蒲城县政府责成公安局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该投诉后,蒲城县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进行调查了解,因蒲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日发布了《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的制定严格按照程序审核通过,且就我县烟花爆竹实际情况与省市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及《渭南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渭市字〔2023〕3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网民建议的农村燃放烟花爆竹,与《通告》不符,敬请谅解。及时妥善将网友反映的问题处理好,是我们职责所在,请大家多予谅解,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安工作。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支持我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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