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县林草生态资源安全,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渭林发[2023]5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二、打击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清查全县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向前追溯,坚决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发生。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 重点清理县域内林地、湿地范围内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重点整治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厉打击全县范围内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征占用林地、未批先占、未批先建等破坏林地违法行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经批准使用林地行为、超越审批面积、范围、时限使用林地的行为(包含城区内相关项目建设用地);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收购来源不合法木材,未规范建立木材进出库台账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通过网络媒体平台予以曝光。
(二)涉嫌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在专项行动期间能够自查自检并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轻处罚;对在专项行动期间仍顶风作案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纪委;重大毁林毁草案件交由县公安机关进行严肃打击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和义务,有权利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广大群众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积极向蒲城县林业局举报。
举报电话:0913-7212295
特此通告
蒲城县林业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