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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蒲自然资告字〔2023〕6号

来源: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15: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的规定,经蒲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万元)

蒲出2022-12

孙 镇

白起寺村

21098

工业

≥40%

≤45%

≥1.0

≤1.5

≥10%

≤15 %

50

120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土地面积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时间:2023年10月5日至2023年10月14日。(挂牌期间节假日不休)

2、报价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3、挂牌地点: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4、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10:00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挂牌文件的购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者应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节假日除外) 到蒲城县自然资源局购取挂牌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应在2023年10月10日前(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相关资质文件、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0日17时整),向蒲城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提出竞买申请后,由自然资源局对竞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事项说明:1、挂牌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根据出让图纸须对土地出让现状和面积进行实际勘测确认,交地时竞得人不得提出异议;2、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必须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内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竞买人注册所在地位于蒲城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名义办理后期相关土地出让手续。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互负连带责任;4、土地使用条件必须遵守国家用地政策和规划退让要求,并按照陕建发(2023)1046号文件精神,有装配式建筑配件比例要求的建筑,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5、土地竞买报价不包含各种税、费(契税、评估、勘界费等税、费由土地竞得者自行另行缴纳);具体由蒲城县自然资源局解释,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六、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及时在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公告为准。

七、挂牌出让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红旗路东段9号

联系人:万先生 李先生电话:0913—7206803


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