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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蒲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10:36

万晶晶:

你向蒲城县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办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蒲府复决字〔2023〕第78号),向你提供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行了邮寄送达(中国邮政EMS单号:1201419521936),因查无此人信件被退回;本机关又向你户籍地“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前坊镇沙口村委会东叶村8号”进行了邮寄送达(中国邮政EMS单号:1217036037435),因查无此人信件也被退回。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蒲府复决字〔2023〕第78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蒲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长乐路东段蒲城县司法局四楼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人:高娟:0913-7238183)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若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蒲城县司法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