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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蒲政办发〔2020〕101号)文件和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 行政执法主体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

二、随机抽查事项及方式

1、随机抽查事项:按照陕西省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按照陕西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单位名录库,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3、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根据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双随机” 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无事不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的原则,整合市场监管各领域职能,对监管对象实施全项检查,实现行政资源集聚、监管实效提升。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发易发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对集中的企业、行业和领域,列入监管重点,实施定向抽查,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市场主体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面、准确地将其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政府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全面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入企检查登记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 三项制度要求,全面、公正、文明执法。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特殊重点领域,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和省人民政府有明确要求的,通过交办转办、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不适用本计划。

附件: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蒲城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pdf